有一次看到一本書上寫到:第一次見一個人,體溫在38.6°就叫一見鐘情。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在想,38.6°的遇見會是一個怎樣的場景,在轉角的書店;還是嘈雜的車站?他會有多高?是否長得白凈、堅朗?談吐儒雅風趣?我們是否會有共同的話題?……
而一切的美好卻只能憑想象,我甚至連體溫到達38.6°時身體會有什么不適都知。從小體寒的我感冒更是常見,可每次體溫超過37.5°就開始頭暈目眩、全身酸痛無力。
印象中感冒最嚴重的一次還是在九歲時的寒冬,連日延綿不斷的飄雪讓家鄉陷入一片純潔的白色,連路都被雪覆蓋的看不清楚,放學的路上我艱辛的走在揚長且很滑的雪里,一不小心掉到了冰河里,河水雖不深卻冷的刺骨疼痛,哥哥帶我回到家時周身已凍得僵硬的,袖子也已結成冰,胳膊都無法活動。父親把我放到炕上不停地按摩著我的身體,凍僵的我第一感覺是痛,深入骨髓的痛和皮膚灼傷似得痛讓我淚流不止,長時間的痛過后是身體麻木般的無力,我甚至連動一下手指都麻木和酸痛,只能安靜的躺在炕上不停的哭,記憶中身上能動的只有嘴,所以很多怨言都不由自主的說出和發泄著,父母耐心的安慰著我。
事后媽媽說:當時我臉色發紫,全身僵硬動都動不了,若不是回來的及時可能會被凍死。
因為那時候家里連體溫計都沒有,所以我也不知道我到底燒到了多上度,我想應該有40度左右吧。
第一次看到這句話是兩年前的冬天,我很喜歡下雪,把腳印一個個留在潔白的雪地上,即使終會融化,也短暫的停留了它美好。所以每次下雪我都會把自己裹得嚴實而厚重的在大街上漫無目的的行走,那次我直接走到全身凍到沒有知覺才坐車回家,我想這下體溫應該有38度多了,可未曾想我的體溫卻止步于37.7°,結果是我病了一場,期間發燒、流鼻涕、頭暈……感冒的所有癥狀都有,體溫卻從未上過38°以上。
有時我都懷疑自己是冷血動物,炎夏當別人都汗流浹背時,我卻一滴汗都沒有,有時甚至手腳冰涼。也許,這就注定了我不會遇見那個使我體溫升高而一見鐘情的人吧。
可我任然期待著他的樣子,期待著想見的場景,期待著以后得生活。與我而言,找一個好人比一個良人更為重要。29歲的自己雖期待愛情,可相比而言我更看重平淡,安寧的生活。相對于喧鬧更喜歡安靜的氣氛。
可以忍受沒有祝福的婚姻,卻承受不了沒有責任的陪伴。都說25歲之后遇見的人都是心里有別人的人,沒在最好的年紀遇見不知是否不幸,往后余生也不強求你心里只有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