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回過頭來再看我曾經寫的,只覺得好笑的很。
但或許這也是成長吧,始于那里,終于那里,曾經的我被那些我不該奢求的東西迷了眼,我迷失了方向。
因為我發現我寫的并不是我喜歡的東西,我渴望新穎,可卻因為不夠吸引我,我選擇了放棄,并不是因為我失敗了,而是因為我發現自己應該做什么,我應該是來圓夢的,而不是單單純純的證明自己的寫作能力的。
我追求的的確是認同,但認同緣于共鳴,他絕對不是數據,簡簡單單顯示的那樣,所以我應該去一個能夠真正讓我安心的地方,而不是紛亂的,喧鬧的地方。
小說再怎么寫,再怎么變,他最終是要吸引人的,但一成不變的不是我所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