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致橡樹
李梅梅和楊至遠(yuǎn)(yuǎn)商量好了以后,就開始行動(dòng)。
楊至遠(yuǎn)(yuǎn)通過(guò)李海找了一個(gè)離婚方面的律師,律師認(rèn)(rèn)為男方要20萬(wàn)的需求完全不需要理會(huì),因?yàn)椴環(huán)匣橐齜ǖ囊?guī)定。
不過(guò),如果想要快速離婚,就需要提供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jù)(jù),比如短信聊天記錄;或者拿到男方在外地生活的證明,比如交社保的記錄。
聽(tīng)了律師的建議,李梅梅開始搜集之前吵架的聊天記錄,也請(qǐng)一中提供了當(dāng)(dāng)時(shí)開除趙念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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