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的婚姻法規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不分的情形十分明確,并不存在因為某方存在過錯就應該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這沒有錯。
但同樣的,婚姻法也規定了,如果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對于這樣的規定,張遠和吳有誠怎么可能不知道。
所以他們雖然在平時的溝通中以因為王有有是過錯方進行強調...
按照現行的婚姻法規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不分的情形十分明確,并不存在因為某方存在過錯就應該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這沒有錯。
但同樣的,婚姻法也規定了,如果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對于這樣的規定,張遠和吳有誠怎么可能不知道。
所以他們雖然在平時的溝通中以因為王有有是過錯方進行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