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跟她的第三次見面吧,其實真的很像電影橋段,我一度認為是命運把她安排在了我的身邊。
那天傍晚,我坐在小區門口等著好兄弟來找我打球。我準備去小賣部里買兩瓶水時,那讓我神魂顛倒的身影又出現在了我的面前。而這次她跟我距離很近,又好像很遠,我跟她只隔了一個木板凳的距離可又好像她遠在天邊。她原本正盯著手機的眼睛抬起來對我眨了眨,似乎認出了我是跟她一個學校的校友,禮貌性的對我笑了笑,便抬腿朝門外走去。我一時之間失了神,是了,我尋了許久的春天可能她一笑就是了吧。
那兩年jay在國內紅遍大江南北,我跟好兄弟在球場打球時,一挺有范兒的球友借給我一個隨身聽。我戴上耳機時剛好播放著周杰倫的《龍卷風》,我一直覺得這首歌很符合我當時的心情,那女孩對我笑了我便覺得那是愛情。在那個懵懵懂懂的年紀里情竇初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當時的我并沒有其他想法,我只是單純的想知道她的名字。回到家后我一直循環播放著這首歌,連上廁所都在哼著,可能周杰倫的歌對于那時候的我們來說真的很深入人心吧。
很快,我就知道了她的名字。
在一個周末,一條巷子里,一個女孩被堵在墻邊。幾個染著頭發穿著破破的牛仔褲的青年攔住了她,我剛好路過,她剛好需要我。事情跟大多數人想的一樣,幾個流氓想要追求她,而我也是很老套的上演了英雄救美。過程沒什么意義,畢竟年少輕狂熱血上頭,最后啊頭上被砸出個傷口血流不止,那幾個流氓可能也有些慌了就跑走了。那個女孩送我去了醫院,我也知道了她叫思逸。
在那個智能手機并未普及的年代里,我跟她互相留了QQ號。我并沒覺得腦袋的傷口很疼,相反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她剛好需要我剛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