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賢浩把自己打算限制梁修遠出境的計劃告知了楊喆。他覺得,楊喆作為一名執法多年的警察,查過的案件那么多,說不定能想出類似的操作方法。
中午十二點多,楊喆應約來到呂賢浩家商談對策。在楊喆來的路上,呂賢浩已經想出了一個方法,但他不知道可不可行。
“你先說出來聽聽!”楊喆迫不及待地催促道。
“羅正則說他的服裝廠是梁修遠投資的,梁修遠才是實際控制人,他只是代為負責經營。當然,如果他們一直可以做一家人的話,羅正則這個老總可以一直當下去,但現在看來,一旦羅正則查明他姐姐真的被梁修遠陷害,那么倆人翻臉是遲早的事。所以我在想,既然這個服裝廠是梁修遠的,那么能不能制造個事故,然后由警方來控制服裝廠的負責人?”
“這種案件我以前經手過不少,如果要控制負責人,一般得控制好幾個,這樣一來,羅正則作為實際經營者也不能幸免,以后處理起來會比較麻煩。再說了,好好的一個服裝廠,突然出現事故,萬一被查出來是有人蓄意所為,那不是更糟糕嗎?”
楊喆分析得頭頭是道,呂賢浩無力反駁,這個方案便只好作罷。
呂賢浩在屋子里踱來踱去,看得楊喆頭暈,楊喆開玩笑說:“一不做二不休,晚上你去赴宴時直接把他綁了吧!”
“都這時候了,你還有心思開玩笑!”呂賢浩佯裝生氣地指責道。
“問題是時間太倉促了,除了綁架,還能有什么辦法?你不是愛上楊梅山野狼洞嗎?就把他綁到洞里去待幾天啊!”楊喆越說越來勁兒,看著絲毫沒有出謀劃策的意思。
“你一說野狼洞,我突然想起一個人。”
呂賢浩驚叫道,把楊喆嚇了一跳。不過楊喆一聽呂賢浩這么說,隨即就明白他想到的人是誰了,二人異口同聲說出三個字:“康文杰。”
“康文杰現在正在拘留中,可以讓他做污點證人舉報梁修遠嗎?”呂賢浩詢問道。
“你好萊塢電影和香港電影看多了吧?我們這邊是沒有污點證人制度的。不過,我國刑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個跟污點證人制度差不多。”楊喆解釋道。
呂賢浩豎起大拇指,嘖嘖稱贊道:“楊隊竟然能背出刑法條款,佩服佩服!”
楊喆笑笑說:“湊巧而已,其實我就會背其中幾條,當年考警校的時候就已經背得滾瓜爛熟了。”
“那也厲害!”呂賢浩再次夸獎楊喆,然后追問道,“那康文杰有沒有可能成為戴罪立功的對象呢?”
“理論上當然是可以的,不過操作起來恐怕沒那么容易,關鍵是現在時間太緊張了,而且康文杰也未必能提供確鑿的罪證。”楊喆不無擔憂地說道。
“按一般程序,只要康文杰檢舉揭發梁修遠,警方調查取證之后就應該有權對梁修遠進行刑事拘留啊!”呂賢浩根據自學的法律知識繼續追問道。
“理論上是可以的,關鍵是調查取證的時間夠不夠。事不宜遲,咱們試試吧!順利的話,最快明天這個時間就能拿到拘留證,到時候我親自帶人去機場堵他。”楊喆越說越興奮。
“為了更順利,我覺得有必要讓周小姐出面去說服康文杰。你可能還不知道,周小姐懷了康文杰的孩子,康文杰如果真有決心改過自新的話,為了老婆孩子也會愿意爭取寬大處理的。”呂賢浩建議道。
“好,咱們分頭行動,我去申請面見康文杰的手續,你去找周小姐,一會兒咱們手機聯系。”楊喆以命令的口氣說著,顯得躊躇滿志。
這一刻,呂賢浩突然感覺,那個傳說中的英勇神氣的楊警官又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