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你見過光嗎?
燦爛的,盛大的光輝。
從未籠罩過我。
我不遺憾,一朵生長在泥沼里的狗尾巴草,頑強著,不遺憾陽光。
從來沒有人真正認識過我。
也許有吧。
他們叫我瘋子。
但我不一樣,我站在高處,睥睨眾生。
我羨慕蘑菇,他們龐大頑強,種子輕盈自由。
我羨慕叢林,他幽暗深邃,他不用活在世俗眼里。
亞里士多德說:離群索居者,不是野獸,便是神靈。
我常是前者,但骨子里就是后者的樣子。
言語卑劣,我也不高貴,無非就是在我暗無天日的日子里再撒上一把灰。
但我愛這人間。
在余秀華的《人間》里
“要一個黃昏,滿是風,和正在落下的夕陽。如果麥子剛好熟了,炊煙恰恰升起。那只白鴿貼著水面飛過,棲息于一棵蘆葦。而蘆葦正好準備了一首曲子。如此,足夠我愛這破碎泥濘的人間。”
我完整且獨立,我是一個孤獨的個體。
我要尋找世間燦爛的光輝,照亮我不知名的角落。
無論世俗如何看待這樣“瘋狂”的我。
總要選擇一條路走下去,而我恰好,選擇了人煙稀少的那一條。
一路上風雨兼程,但我將其視為考驗。
02
二十幾歲的年紀。
我也曾渴望愛情。
03
“我喜歡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嗎?”
“抱歉,我愛自由。”
“戀愛會妨礙自由嗎?”
“你覺得戀愛是什么?”
“兩情相悅,自然而然的情感。”
我不認同。
———真是個怪人
04
想見光嗎?
當然想,可我怕疼
為了遠離撕心裂肺,我拒絕了光。
也許是拒絕了另一個深淵。
誰知道呢?
我活得肆意,哪怕腳下的泥濘弄臟了我的裙擺。
我隨風飄蕩,厭惡人間虛偽。
曾有人披著我的皮囊,學著我的聲音,想要得到一堆于我來說無用的垃圾。
她有點像我,但遜色很多。
我畢業后,沒有立刻投身工作,相反我四處旅游。
我在圣托里尼的墻角撫摸曬太陽的老貓,我在倫敦的路口畫下一張速寫,我在巴黎的頂樓用舊吉他彈奏一首不成調子的老歌,我在墨西哥的餐館里聽華裔歌唱……
我再也沒有見過我的“冒充者”。
再后來,我收到了她的請柬。
她要結婚了。
和怪人先生。
我也知道了她當初的“模仿”是為了什么。
最后我沒有去她的婚禮。
但我祝她幸福。
他們對于我,就是人生的過客。
愛情是什么?
我認為。
愛情是一場自由的博弈。
要么,兩個人勢均力敵,棋逢對手,惺惺相惜。
要么,其中一人技不如人,另一個不斷遷就,卻樂在其中。
沒有規則的束縛,兩人都是最舒服的狀態。
05
我喜歡秋天。
部分樹木季節性落葉,我熱愛這種更替的模樣。
也是這樣的一個季節,我迎來了我的戀愛。
楊先生是一個細心的人,我們在希臘認識,他是某品牌的藝術總監,與我算是同行,東西方混血。
我們徹夜暢聊,我們無話不說,我覺得,這才是戀愛的意義。
他說他從未見過我這樣的女孩。
肆意張揚,自由隨風。
我最喜歡楊先生的眼睛,琥珀色的,眸中含霧,總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楚楚可憐。
我愛這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