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玲家的兄弟姊妹比較多,五個弟兄,三個姊妹。要養大這些娃娃,還要讓他們都有出息,小玲的父母早早就開始給他們進行了規劃。小玲在兄弟姊妹中排行老六,在姊妹中排行老二。她下面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因此在家里她也是主要被照顧的對象,而她主要照顧弟弟妹妹即可。
小玲的父親帶著小玲兄弟姊妹幾個在家務農,小玲的母親很能干,等家里最小的孩子即小玲的妹妹也能幫忙后,便進城里面學了家政,并拿到了金牌家政的資格,每月的工資報酬兩三萬元。小玲母親吃住都在雇主家里,因此每月一發工資,小玲的母親便把工資轉給了小玲的父親。在農村一年二三十萬元養活一大家子人也足夠用了。
小玲的父親把家里的土地種好之后還開了兩家小作坊,一間制作果酒米酒,一間請了村里的木匠師傅帶著年輕人做家俱。水果和糧食是自家地里和村里的地種的及收購的,木材取自村里的后山上的樹木。每個月至少也有幾萬元的收入。小玲的父母經過幾年的努力,終于在農村蓋了新的院子,又在城里買了學區房,然后一家人在把土地承包轉租出去,并將兩個小作坊也都轉讓出去后,一起搬進了城里。小玲的母親繼續在城里面做金牌家政,小玲的父親則從開超市做起,并最后也有了自己的公司。
當小玲父母努力地攢錢掙錢,小玲家的家境終于寬裕起來時,小玲的兄弟姊妹也先后從市重點高中考入了各自喜歡的大學。當小玲前面的五個兄弟姊妹都陸續大學畢業步入社會時,一家人的生活更加寬裕了。
當小玲的兄弟姊妹包括最小的弟弟妹妹都工作成家后,小玲的父母把小玲的兄弟姊妹全叫到了一塊,對他們說,父母把他們養大成人,個個成家立業,希望他們不要因為各自成家而減少了兄弟姊妹間的情份,因此父母將多年積累所得成立了一個家族基金,分成了十等份,每人一份,每人每次只能從中取用自己那一份的十分之一。如果不夠,最多可再借用其他人的兩份的各十分之一。其他人主動愿意借則是另一回事。每次用了之后,將錢還到基金中才能下次再用。這個家族基金,小玲的兄弟姊妹也可往里存放錢,但存放進去后會自動分成十份,供所有成員使用。這個基金是為了保障兄弟姊妹間能互相照應,發展好的可以通過這個家族基金顧及到其他成員,使小玲的兄弟姊妹間能不論彼此遠近都能互相幫襯到。
小玲的兄弟姊妹們通過這個家族基金被父母凝聚到了一塊。小玲工作比較穩定,成家后的收入也比較固定。但有了這個家族基金,子女的上學,工作,結婚買房及各種應急情況需要錢時都幫上了大忙。小玲的兄弟姊妹后來有出國的,有移居的,但憑著這個家族基金,兄弟姊妹既使聯系的少了,但彼此間的顧念,幫襯仍在。家族基金里的錢也越來越多,小玲也因此享受到了家族發展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