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看到處決令的時候我就明白了,可憐我那閨女喲,風華正茂,還沒成家,還沒有找到她的歸宿,就離我而去了,嗚嗚...”
說道傷心之處,李母又忍不住哽咽起來。
“伯母,節哀順便。還請您控制好您的情緒,我第二問題就是,您女兒沒有加入什么工會,用來保命嗎?要知道自從工會制度實施以來,大部分人都會加入一個工會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就像我本人就加入了探員工會,因為只有工會成員才會受到刺殺工會的制度保護,刺殺者不可以刺殺另外任何一個烈山城注冊工會的工會成員,違者將會遭到烈山城說有刺殺者的刺殺。”
張澤安說出自己的最為疑惑的地方。
“抱歉,我實在是忍不住了,我會盡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李母連忙擦拭掉自己的眼淚,然后回憶道。
“我們也奇怪這件事情,要知道我女兒是樂淘商會的導購專員,自然是加入了導購工會。但是我們去刺殺工會反應這件事情的時候,他們告訴我,我女兒并沒有加入任何工會,所以他們的刺殺是有效且合法的。”
“我們又去我女兒工作的店鋪里問詢這一件事情,得到的結果是事發的當天,我女兒因為和同事發生和爭執之后,違反導購工會的規定,所以將其除名。”
張澤安點點頭將這則重要的消息記錄下來,也不用帶紙和筆,掏出自己地探案記錄,在上面裝模做樣的寫寫畫畫。這些信息自然是被探案紀錄的日志給絲毫不差的保存下來。
“你是說,你女兒遇害的當天被其所在的工會給除名了?”
“對!被除名了!我懷疑是那個和我女兒起了爭執的人發出的刺殺委托,不然不可能就那么巧合。”
“你說的有道理,但是假定最后真的是這個人做的,我也無法將其緝拿歸案,因為發起刺殺委托這一行為是完全合法的。所以希望您能理解。”
張澤安頓了一下繼續說道。
“您知道這個人叫什么名字嗎?家又住哪?如果可以的話我回去拜訪一下她。對了,我可以跟您友情提示一下,您如果發出刺殺委托的話那也是完全合法的呦。”
“這個人叫林可馨,確實是我女兒的同事,你倒是提醒我了,我待會就去刺殺工會發起委托,非得弄死這個小賤人不可!”
“伯母,請不要激動,我說的只是如果,目前還沒有百分之百的證據完全指向這個人,萬一不是她的話,那么這個世上又多出了一個和您一樣的母親。您說對嗎?”
張澤安趕緊勸住李母的想法。
“那接著下一個問題,您還記得案發現場的一些細節嗎?比如時間具體的時間啊?是不是有您不認識的人再圍觀啊?或者后續有人對您的和您的家人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行為。”
“我當時光顧著哭,那還記得這些啊。”
這句話讓張澤安有些滿頭的黑線。
“最后一個問題,你還記得是誰第一個發現了您女兒出事的地點嗎?知道他家住哪嗎?”
“這個倒是知道,老耿啊!就是揚子胡同的那個527號,離我家不遠。要我帶你去嗎?張探員。”
“那就有勞了,伯母。”
兩人當即出門,一同前往第一發現者,耿護華家中。
多年鄰里關系,再加上李母的作保,耿護華很快就打開了話匣子。
從耿護華口中得知,他是出門扔垃圾的時候發現有一個人依靠在墻邊,本來不想管的,但是借著胡同口的余光覺得這個人有些眼熟,便仔細觀察了一下,然后就發現,這個疑似依靠在墻壁上的人居然是一具尸體。
可把老耿嚇得不輕,尤其是得知死者居然是李家的大女兒的時候,耿護華的心里那叫一個可惜。
這姑娘長得又標志,出落的又水靈,人又孝順,本來還盤算著托人給自己兒子說下這門親家的呢。
這下可好,人都沒了。
張澤安見到他沒有提起兇器匕首的事情,不由的多問了幾句。
這一問就問出疑點來了。
這老伯在描述自己怎么發現案發現場的時候,那叫一個繪聲繪色,問了好幾次都是借著胡同口的余光才發現的尸體,居然第一眼不是發現死者頭頂上反射著明晃晃月光的匕首。
但是張澤安問兇器匕首是何時發現的時候,耿老伯就顯得有些含糊其辭。
耿老伯說好像是探哨的人來了之后發現的,但下一秒又說自己好像之前看到過,但沒太在意。
若是繼續追問下去,是在探哨來之前發現還是之后發現的匕首,耿老伯就會推辭,當時天色太晚,自己年級也大了。已經記不太清了,也許之前這把匕首就存在了吧。
大晚上,視線不良的時候,任何能夠發出或則反射光芒的物體,就會特別吸引人眼的注意力。所以說,如果兇手是殺完人之后就留下處決令的話,那么耿老伯就會第一時間發現這把匕首。
那么就可以假定,兇手完成一切之后,并沒有立即離去,而是一直都在周圍徘徊,甚至找到機會將處決令插在死者的頭頂上。
張澤安這個判斷最為重要的依據就是,耿老伯的行動軌跡,據他所述。
耿老伯,最先是下班歸家的路上就發現了有人背靠著小胡同的墻壁,以為是不知道從哪來的喝醉的人,在那里睡著了,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并沒有理會。
直到到家后出門扔垃圾才發現有問題。
這就是最為重要的作證!若是匕首一直存在的話,耿老伯絕對不會第二次走過胡同的時候才發現,也就是說耿老伯不可能發現不了處決令的存在!
這是一個重大發現!這樣證實了綠水湖分哨的報告里為什么沒有出現處決令,這樣關鍵的證詞。
當然關于這一點張澤安后續還要從綠水湖分哨證實一下。
辭別二人,張澤安受益匪淺。從李母和耿老伯的陳述中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李媛案絕對有蹊蹺!
但有一點很是遺憾,那就是目前的線索不能串聯。
當然推論只是推論,事實的監控該看還得看,張澤安專程繞路去了一趟綠水湖分哨,出示自己的證件之后對方也很配合,派出一個實習探員陪同自己將案發地點周圍的監控給取了出來。
同時還從綠水湖分哨證實了匕首的問題,因為他們的說辭也和耿老伯差不多!
拆卸下來的存儲硬盤不少,足足放滿了一個大紙箱,張澤安自然不會自己呆呆傻傻的抱回探哨,所以喊來一個人力車夫,讓其將這些東西連同自己都拉回探哨。
回去熬夜看監控去了。

飛翔的麻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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